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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半省会城市房价偏高 部分城市房价超支付水平
2009年3月12日 11:28 来源:凤凰网

在昨天的“住房保障问题”专题记者会上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还回答了有关房价的相关问题。

土地成本占房价的一大块

记者:最近关于地价在房价中所占的比例的问题争论比较多,对这个问题到底有没有一个数据?地价在房价里面占的比例到底有多高?是不是像房地产商说的那样有60%?地方政府对这个问题并不认同,你们是怎么看的?

齐骥:目前商品住房的成本构成主要是这几块。第一是土地成本,这其中也包括拆迁补偿费用。再一块是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的建造成本。第三大块是一些税、费,有的是法定的,有的是规范性文件规定的。还有一块是开发企业的融资成本。目前中国的开发企业开发资金大部分是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取得的,所以它要还利息。再有一块是开发企业的营销成本,他要雇一些人,还要做广告。剩下一部分是开发企业的利润。建造成本、税费各地相差不大。各地区影响房价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土地成本。目前商品房的开发成本中,土地成本占了很大一块。至于某一个具体的城市土地成本占多大比例,没具体的统计数据。我们希望消费者、购房者能够明明白白知道你所买房子的价格构成,如果哪块高了,你们可以跟他们商量。

部分城市房价超出支付水平

记者:有专家说人均收入与单位面积、均价比大概是3至6倍,对于目前房价而言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判断是个什么状况?

齐骥:关于收入房价比,我们有一个统计,2008年所有的省会城市中有一半以上平均房价是在每平米4000块钱以上。而2007年全国城镇职工的人均年收入是24721块钱,2008年的我还没看到,相信肯定会比24721元高一些。我给你的这两个数,你可以自己算一算。

我们确确实实感觉到,在东部的一些城市,特别是一些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市,房价超出了一般老百姓能够支付的水平。因此,国务院去年12月下发的131号文件当中明确提出,房地产企业通过调整销售策略,以合理的价格进行促销。在131号文件下发后短短两个多月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,相当多的城市商品住房的销售在逐步回暖,40个重点城市在今年一、二两个月的销售量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6%。

(编辑:xwbj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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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赖真平 郑飞 许雪怀 徐佳 楼露露 杜泠洇 赵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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