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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费大幅下降 催暖福州豪宅交易
2009年1月16日 15:18 来源:海峡都市报

“几十单豪宅,这周就可以签约了。”福州麦田房产中介的一位人士昨日乐开了怀,比中介更开心的是福州大量豪宅的交易双方,成交时营业税即可降低4万多元。

福州上周落实“国三条”税政,满两年的非普通住宅营业税差额征收

“几十单豪宅,这周就可以签约了。”福州麦田房产中介的一位人士昨日乐开了怀,比中介更开心的是福州大量豪宅的交易双方,成交时营业税即可降低4万多元。

自本月4日起,福州市正式全面施行“国三条”,一揽子的税费优惠,刺激了二手房特别是豪宅的交易量。

来自福州中介行业的消息称,本周以来,随着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实施“国三条”政策明朗后,中介方面第一时间向客户告知,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(豪宅)交易明显活跃,此前期盼政策落地、不愿签约的豪宅买卖双方开始走进中介,赶在年前签约过户。

豪宅满两年就可差额征税

昨日上午,记者在麦田房产中介的门店内看到,有不少客户专程来咨询营业税变动情况。

一位刘姓女士称,她要卖的房子位于晋安区,面积超过了150平方米,买的时候房价每平方米5000元,现在成交价超过7000元,按“国三条”实施前的规定,福州非普通住宅房龄未满五年的,按成交价交易额全额的5.5%征收营业税,至少要花5.775万元。“国三条”之后,满两年,就可按成交价和购买价的差额部分征税,这样营业税为:(7000元-5000元)×150×5.5%=1.65万元。

“算一下,少花了4万多元,新政优惠期暂定一年,我得赶在明年前把房子给卖了。”刘女士说,这笔税费若没有优惠,按约定是由买卖双方分摊,现在税少了,买方也很高兴,一直打电话催着她去过户。

刘女士并不是个例,记者从双安房产、21世纪房产等多家中介处获悉,受新政利好刺激,一度受高额税负限制的豪宅交易,本周来明显回暖。

萎缩的豪宅交易年前有望迎来旺季

据统计,福州市二级市场存量房中,豪宅的比例约占总量的30%。按照福州市的有关规定,非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是:鼓楼、台江区的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每平方米8500元以上(含8500元);其他城区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每平方米7000元以上(含7000元);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,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每平方米10000元以上(含10000元),同时,还应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下、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(含144平方米)两个条件。

福州麦田房产中介副总黄少华称,在楼市交易疲软的背景下,受到税费的影响,福州市豪宅的成交量去年来呈萎缩态势,去年11月份,福州市二级市场豪宅的成交率仅为7.23%。此次福州市落实“国三条”政策,非普通住宅的差额征税从原来的房龄满五年变为满两年,这将加剧此前一直观望的交易双方迅速成交,估计在春节前的这两周内,福州的豪宅交易将迎来一波旺季。

(编辑:xwbj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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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赖真平 郑飞 许雪怀 徐佳 楼露露 杜泠洇 赵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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